一、韦伯主义的批评
(一)韦伯的阶级理论是英文世界了解德国社会学阶级理论的窗口,但韦伯分析的真实意义时常被误读。
(二)韦伯对马克思阶级理论的批评与超越:
1、韦伯对马克思阶级概念的第一个超越是清晰区分了阶级、地位团体(status)和政党(party);
2、韦伯强调的是一种关于阶级的多元主义概念,并进一步区分:
- 所有权阶级(ownership class;Besizklassen):这是食租者(rentier),所拥有的财产是用来产生回报的。
- 营生阶级(acquisition class;Erwerbsklassen):这是经营者(entrepreneurial),提供服务在市场上加以出售。
3、韦伯认为无产者(propertyless)根据其所垄断的市场技能(monopolisation of marketable skills)可以是分化的(differentiated)。
4、韦伯认为中间阶级处于“正向特权阶级(有产阶级)”positively privileged class(the propertied)和“负向特权阶级(既无产亦无市场技能)”negatively privileged class之间。后者和无产阶级一样,但和具备市场价值的无产阶级也不同。
5、韦伯认为阶级是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属性来影响人们的生活机会,并且在特定的情况下阶级不可能发展成为一个主观上自我意识得到的共同体。而地位群体(status groups;stande)则通常是以共同体的形式而存在的。
6、韦伯认为权力在某种意义上不是第三个社会分层的维度,阶级、地位团体和政党全部都属于“权力分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