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选自Matt Vidal的flickr账号。Wright教授在与学生们BBQ。

作者:Erik Olin Wright, Mark Kirby

翻译:Ging Lam

Kirby:你经常引用John Roemer的文献。你认为是他让你转向了劳动价值论(labour theory of value)和分析马克思主义(analytical Marxism)。你到底同意他的哪些观点?你俩之间有什么区别?如果有的话。

Wright:我不会用这种方式来形容我和John Roemer作品之间的关系。我之所以转向分析马克思主义,是因为我欣赏那种对马克思主义问题进行严谨和细致的思考,而这种思考正是分析马克思主义圈子工作的特点。这个圈子中,G. A. Cohen可能是最重要的,其次是Adam Przeworski和John Roemer。我认为,在我发现分析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别致的理论流派前,我自己的研究工作就已经具备这些一般特征。在任何情况下,问题不在于他们对个别论题的具体论点,比如劳动价值论的优点,而是他们提出论点的总体策略(general strategy)。

到了1981年,我就成为这个知识小组的积极参与者。在我们早期研究课题中,我们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如何正确理解“剥削”的概念以及其与劳动价值论的关系。当然,John Roemer就是我们中的一员。但其他人对此也有许多看法。通过讨论,分析马克思主义小组的所有成员都确信,劳动价值论的技术工具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它根本不能做到它原本打算从事的理论工作。但我们也逐渐认识到,为了阐述一个连贯的剥削概念及其与阶级分析的联系,劳动价值论也是不必要的。

如果我必须总结我的工作和方法,包括与John Roemer,与分析马克思主义小组其他成员的工作和方法之间的区别,我会强调如下四点:

  • 马克思主义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John Roemer自己的著作就逐渐脱离了对马克思主义主题和思想的关注。我相信他仍然致力追求一套广泛的平等主义的政治价值观。他仍然认为某种观社会主义是平等主义计划的核心部分。但是,他不再认为马克思主义传统能够帮助他继续取得丰富成果。就在这一点上,我和他有极大的不同:我认为马克思主义传统,特别是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及其与对资本主义进行平等主义式规范性批判之联系,是当代分析中高度关联着的重要思想体系。

  • 剥削的持续相关性方面。随着John Roemer不再把他的作品与马克思主义传统联系起来,他也放弃了他对早期“剥削”问题的关注。他现在觉得“剥削”这个概念具有误导性。在他看来,“剥削”的规范陈述中唯一令人反感的东西——一类代理人对另一类代理人劳动成果或剩余劳动成果的占有——是认为生产资料有着不合理的分配或说是“资产的最初馈赠(initial endowments of assets)”,而这种不合理的分配使剥削成为可能。虽然Roemer仍是一个坚持资源平等主义的学者,他坚信生产资料和其他资产应当平等地分配给所有人。但他拒绝接受剥削的相关性,因为他认为剥削只是这些极不平等的生产资料分配中的一个非常明显的结果。

相比之下,我仍然认为“剥削”是一个核心的、具有分析力的概念,无论是在规范意义上抑或在社会学意义上。从规范的角度讲,重要的是不仅仅是某些人比其他人拥有更多的资产,而是他们利用这些资产来实现他们对其他人弱势的优势。“剥削”就是我们所谈论的资源利用的特殊方式。从社会学角度讲,“剥削”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关系中的一种备受争议的形式,即一类群体(剥削者)要依赖另一类群体(被剥削者)来获得他们自己的物质福祉,并由此对后者的福祉造成伤害。这就界定了一种独特的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并不仅仅是通过谈论不平等的资源禀赋就能够体现出来的。

  • 分析马克思主义方面。Roemer以及其他一些分析马克思主义圈子的学者,都在为方法论个人主义(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辩护。他们认为方法论个人主义在社会科学中所搭建的解释自有其合理原则。正如我在《质询不平等》一书中有关方法论个人主义章节中所阐述的那样,我虽然同意微观基础在任何社会解释中都很重要,但是我拒绝接受微观简化论的方案(project of micro-reductionism)——即把所有的社会解释都简化为个人及其相互作用关系层面的因果阐释——这是方法论个人主义者所提倡的。

  • 什么才算得上是理论?我认为Roemer和我之间的最后一个区别在于对待理论构建方案(theory-building project)的本质上。基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的优良传统,Roemer认为要使某些东西构成一项令人信服的社会科学解释,它就必须得到一个演绎的、形式化的、具有数学模型的支持(backed by a deductive, formal, mathematical model)。虽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理论都必须接受理性选择和微观模型的预设,但这仍然要求理论在数学上要是易于处理的,而对这种严格的演绎模型所建立的承诺,往往支撑着建立在这种理性行动者前提之上的实质性理论。

关于方法论和理论建构,我本人采取的是更为折衷的立场。虽然我欣赏形式模型的优雅及其分析能力,但我不认为社会科学的理论和知识应该局限于这类理论活动。我认为可以采用各种理论和实证策略,将精心构建的形式模型与更为随意的理论论证结合起来,去追求定性解释式的实证方法(qualitative-interpretive empirical methods)以及定量式统计方法。

所有的科学知识都是暂时的、局部的,并且需要修改——社会科学知识比其他许多科学的分支更加重要。社会科学知识中从来没有一个绝对保证说自己一定对。如果有什么模型宣传它能够将数学确定性转化为一个社会科学知识的确定性,它无疑就是痴心妄想!数学模型的一大优点是,它们迫使你明确地提出所有的假设,而且它们让别人很容易看出你在哪个地方做错了——要么是因为你一开始就做出了不令人满意的假设,要么是因为你在推理中犯了错误。这种敞开表达自己观点的做法很容易受到批评——这也是一个相当大的优点——但却是以高昂的代价换来的:把自己的问题限制在这一方法可以处理的问题上。即使是对于那些可以处理的问题,其解答也依赖于极端的简化。可以说,这种简化手段能够做到多精确,它们本身就有多模糊!

所有这些并不意味着拒绝Roemer所采用的那种形式化的数学模型。我只是呼吁我们在方法论的可能性和理论阐述的策略方面应有一个更加开放和折衷的选择清单。

Kirby:你认为你成为了一个社会学家而不是经济学家,是因为社会学重视其边缘传统(可能包括马克思主义),而经济学则被新古典主义思想主导,包括那些认为马克思是后李嘉图时代三流经济学家的观点。分析马克思主义部分来源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秘方。这是否让坚持马克思主义者的身份变得更加困难?

Wright:我的确这么认为,如果我的学科是经济学而不是社会学,那么坚持马克思主义传统就会更加困难。但这更多的是与这个学科的性质及其历史有关,而不是与经济学的知识内容有关。分析马克思主义所采用的分析策略和知识取向与各种学科的传统有很多共同之处,特别是在关注细密的概念界定、分析哲学的清晰性、以及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和博弈论那类明确模型建立方面。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仅仅是因为经济学家使用了一些相同的方法,就倘然接受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任何巧妙的论点。我持续的兴趣源自对阶级、权力、统治和剥削等等问题的关注。显然它们不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中的标准议题,但却是分析马克思主义的核心。

Kirby:Roemer认为分析马克思主义的基础包括“分析哲学(analytical philosophy)”和“实证主义社会科学(positivist social science)”两者中的最先进的方法。在你自己的书中,你似乎更倾向于Roy Bhaskar所遵循的方法论观点及其“超验实在论(transcendental realism)”的概念。你和Roemer差异意味着什么?你是否同意,在某种意义上分析马克思主义是实证主义其中一种形式?

Wright:“实证主义”这个词意味着很多东西。作为反实证主义者滥用的一个术语,它往往意味着僵化的机械主义思想。例如,激进实证主义拒绝所有的概念,如果这些概念无法被观察到。当罗默赞赏“实证主义”,是因为它反对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t)、传统主义(conventionalist)、相对主义(relativist)、反客观主义(anti-objectivists)、反经验主义(anti-empiricists)。其中“经验主义”只是一个宣称,以强调观察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性。实证主义的这一意义并不与超验实在论相对立。我所理解的Bhashkar工作的部分似乎完全符合分析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结构:对机制进行仔细的理论说明,以践行实证研究中的观察方法;把世界看作一个开放的系统;理解科学家在构建观察环境中的强大创造性和干预作用,并为此要求一个关于这些环境设置的理论。这一切观点对我来说似乎都合情合理!

Kirby:G.A Cohen的关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书经常被引用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的关键文本。然而,这里引出一个有争议的观点是这本书使用了功能解释。Jon Elster认为,他关于“发展命题(development thesis)”1的观点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力的发展存在着一种明显的潜在趋势(因此给予了系统一些动力)。这实际上是一个没有主体的过程,因此是一种客观目的论(objective teleology)。这是否意味着他的解释接近于Althusser关于历史是一个没有主体过程(process without a subject)的观点?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Wright:你的问题包含两个截然不同的疑问:第一,功能性解释的地位以及这些问题是否涉及“客观目的论”;第二,“发展命题”的问题以及这是否是一个“没有主体的过程”。我将在下一个问题的答案里处理功能上的解释。在此之前,我先评论一下Cohen对“发展命题”的分析——这个命题认为,在历史上,生产力的发展存在着一种系统化的趋势。为什么科恩认为存在这种趋势?从根本来讲,它源自一套关于人类的状况和人类的能力的性质的具体主张:

  • 人类的状况(The human condition)。人类生活在一个物质匮乏的世界里。其中人类需要付出那些艰辛的努力,往往是相当大的努力,由此才能创造出自己的生存手段。而且他们还要在有真正危险(饥荒、危险等)的条件下从事这种生产。我们需要通过劳动来满足我们的需求,并且至少有一部分劳动是我们辛苦劳动的体验。

  • 人类的能力(Human capacities)。我们智慧而理性。智慧意味着我们能想出新颖的方法来解决在自然界之外的生存问题。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理性意味着我们不会轻易放弃改造自然以满足我们需求的能力。

因此Cohen的论点是,根据这些关于人类的状况和人类的能力之假设,生产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展;创新会提高生产力,无论其多么地无规律可循;改造自然的知识会得到提高;一旦知识向前发展,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这一进程不会倒退。事实上,知识的进步是整个发展进程的关键支柱,因为知识的进步促成了生产力和发展轨迹的变化。

这是一个没有主体的过程吗?几乎所有这些因素都围绕着人的主体。作为人的个体行为者面临着自然环境所强加的一系列问题,而他们正具有处理这些问题的特殊能力。正是有意识的人类能动性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

Kirby:功能性解释在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中可以接受吗?如果可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接受?

Wright:Cohen在他对马克思历史理论的重新认识中提出了两组不同的功能性解释。

首先,也是最有问题的一点,我认为是Cohen声称所谓生产力在功能上解释了生产关系(即考虑到生产力现有水平的前提下,生产关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们正好是最适合于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那类关系);其次,“上层建筑”在功能上也是由经济基础解释的(即国家和意识形态的各个方面之所以采取它们当前所采取的形式,是因为这些形式最适合于再生产经济基础)。斜体短语体现了功能解释,其中一些性质是通过对其他事物的有益影响来解释的。

这种解释在生物学中最典型。比如解释生物体的物理属性:为什么鸟类的翅膀上有中空的骨头?因为中空的骨头可以让鸟儿飞起来。中空骨对飞行的有益作用解释了中空骨的存在。当然,这一过程的机制是自然选择。

这些解释在社会科学中合理吗?就抽象的方法论原则而言,我并不认为功能性解释在社会现象分析中在本质上是不可接受的。如果一个人观察一个稳定的社会制度,那么某些制度安排只采取它们当前所采取的形式,是完全合理的。因为这些制度安排对整个制度的再生产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功能性解释就是整个故事的全部。我们总是需要具体说明产生和维持功能关系的机制,后者有时称为“反馈机制feedback mechanisms”。当然,在某些何特定情况下,功能性解释可能是完全不正确的。

马克思主义功能解释的具体问题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已经写了大量的文章(参见我与Andrew Levine和Elliott Sober合著的书的第一部分, 重建马克思主义Reconstructing Marxism)。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功能解释,我想说五个一般性的问题:

  • 首先,分析“上层建筑”所涉及的功能性解释,比阐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涉及的功能性解释,要更具有广泛的说服力。试想一下,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功能性解释假定这些关系之所以采取它们当前所采取的形式,是因为这些形式对生产力的发展是最佳的。这意味着如果生产关系不能稳定地发展和持续下去,是因为它产生了永久性地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我不认为这种说法的论据是有说服力的。另一方面,国家和意识形态的功能论证更有说服力:远非最适于阶级关系再现的国家和意识形态可能会因为这种次优性而发生改变——参与者将体验到功能关系的缺失是破坏性的,是危机的诱发因素,因此可能会发生改变(或者,阶级关系可能会发生改变)。

  • 其次,如果假定某一特定制度安排在再生产经济基础的效果上具有强烈的最优性(strong optimality),并且我们假定两者只是功能兼容,那么对“上层建筑”的功能性解释就不那么可信了。换言之,我们说国家有助于阶级关系再生产是一回事,说它以最佳的方式实现了再生产是另一回事。

  • 再次,所有功能性解释都需要以某种方式与行动主体解释(agency-explanations)和结构性限制解释(structural-constraint)相结合。也就是说,我们在试图解释为什么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会采取它们当前所采取的形式(这是一个功能性解释的任务)时,部分解释总是涉及在约束下的斗争。这是使功能性解释起作用的反馈机制的一个重要部分。

  • 同时,描述待解释问题(describing the explanatory problem)的抽象层次显然是非常重要。当解释相对抽象时,社会学中的功能性解释更有说服力:资本主义国家最普遍的结构特征可以用资本主义再生产,但资本主义国家政策的细致、具体的细节或许不能。但即使在更抽象的层面上,功能性解释也无需置以优先性,而应与行动主体解释相结合。

  • 最后,作为一般的解释策略,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应该强调所谓阶级关系的矛盾功能性理论(theories of contradictory functionality),或者更恰当地说是矛盾再生产(contradictory reproduction),而不是直接的功能性解释。这意味着要理解资本主义阶级关系的再生产条件和资本积累,并解释其在多大程度上是制度促成。但我们也要关注矛盾的趋势,即关注制度对功能性问题的解决,可能是自我限制的,甚至可能是自我毁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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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ohen所著《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A Defence)》中有如下著名段落,可以清楚说明其如何以功能主义的论述来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我们认为,生产力的特性从功能上解释了生产关系的特性。我们偏爱的解释采取的是这样的形式:在t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既定的情况下,生产关系是R类生产关系,因为R类生产关系适合t时生产力的应用和发展。当生产关系持续稳定的时候,它们之所以持续稳定是因为它们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发生革命时,旧的生产关系不复存在是因为它们不再有利于生产力,而新的生产关系开始存在是因为它们更有利于生产力。功能不良的生产关系在被取代之前能持续一段时间。这期间生产关系的特性也由它们在过去阶段对生产力发展的适合来解释(p190-191)”。参见《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段忠桥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return]